1.此表经上述负责人签字后生效,认定学生若在国外修读完成了所列的课程和学分,即等同于在我校完成了对应的课程和学分;
2.此表应在出国前填写,一式三份,一份存本科生院,一份存学院办公室,一份由学生本人留存;
3.学生若在国外大学实际修读课程有变动,返校后应根据实际修读课程重新填写此表,按原要求履行签字、存档手续;
4.填写时,除签字部分必须手写外,其他内容均可使用电脑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