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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转专业申请对象为2024级、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以下类型学生:

1.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工作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一)实施细则制定与计划上报(4月9日-4月21日)

各学院成立由主管本科生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专业和名额、申请条件、考核办法及工作安排等)报本科生院审核备案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上报转专业计划。

(二)学生申请(4月22日-4月30日)

学生认真阅读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网站公布的转专业实施细则,满足拟转入专业申请条件的,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名申请,按实施细则要求的内容和格式上传申请材料,学生所在学院完成审核。

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请务必认真阅读。

(三)转入学院考核与公示(5月6日-5月25日)

各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审核和考核,选拔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后公示,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拟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至本科生院(附件2)。

(四)本科生院复核与公示(5月26日-6月1日)

本科生院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校发文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1.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请提前了解拟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与课程,充分认识和预估转专业后可能面对的学业压力,慎重理性选择。

2.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3.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仍按照转出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从2025-2026学年夏季短学期开始,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学生转专业前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予以认可。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为依据。

4.转入学院须全面梳理转入学生的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对于符合“学籍异动前修读相近课程”替代原则学院予以认定的,请学院在6月20日前将课程替代关系报本科生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组织转入学生在本学期末完成课程替代申请,不符合课程替代要求的学生按规定补修相应课程。

四、联系方式

部门/学院

联系电话

地球科学学院

89734158

石油工程学院

89732169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89733097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89733040

地球物理学院

89732213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89731689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89734836

人工智能学院

89732330

理学院

89733159

经济管理学院

89731556

马克思主义学院

89732150

外国语学院

89732208

未来能源学院

89732611

本科生院

89739131

  

本科生院

2026年4月8日

各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地球物理学院://m.huanasujiao.com/geophysics/xytzgg/46a72d82f1e341d8985e4a9214082ba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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