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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第六分党校第1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北京高校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指引》及学校党委工作要求,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提升发展党员质量,结合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政治铸魂、理论筑基、党性锤炼、纪律从严,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党员标准、强化宗旨意识,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成长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合格入党申请人与后备力量。

(二)培训目标

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理解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纪律与组织原则。全面把握党员条件、入党程序与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明晰入党路径与责任义务。强化党性修养与纪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的六大纪律,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把个人成长融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争做时代新人。

(三)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第六分党校

二、培训对象与条件

(一)培训对象

经各团支部严格推优、所在党支部支委会讨论、上级党委备案,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未参加过校级/分党校集中培训、或培训合格证书已过期的入党积极分子(3年有效期);经其他党员推荐,所在党支部支委会讨论、上级党委备案,特别优秀的非团员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群众基础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业/工作表现优良,无违纪违规记录。入党动机端正,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与志愿服务。

完成团支部推优程序,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推荐(非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无需通过团支部推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周期

线上自学:2026年3月30日—4月10日

线下集中授课:2026年4月11日—4月12日

结业考试:2026年4月12日下午

(二)地点

集中授课、结业考试:第三教学楼105教室

线上学习:学校党旗飘飘平台

四、培训内容与学时安排

严格落实上级不少于24学时要求,实行线下集中+线上自学+实践锻炼+考核结业一体化模式。

(一)线下集中授课(16学时)

具体课程后续另行通知(上课地点:三教-105,考试地点:三教-105)

(二)线上自主学习(≥6学时)

依托党旗飘飘平台完成:

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党史、形势政策等必修课程。

综合提升测试、实践环节任务,平台全程留痕,未完成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三)实践锻炼(≥2学时)

参与校园文明督导、志愿服务、理论宣讲、红色教育基地学习等实践活动。

提交实践记录与心得(需实践单位盖章认定),由所在党支部审核认定学时。

五、学员管理与纪律要求

(一)考勤管理

集中培训全程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因病/事需请假,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分党校批准,缺课≥2学时取消培训资格。

无故缺勤、代签、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直接取消结业资格。

(二)学习纪律

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堂保持安静,严禁玩手机、交头接耳。

按要求自行打印装订课堂记录手册(A4单面、左侧三钉),结业考试后统一提交。

严禁抄袭、替学、替考,违者按违纪处理,通报所在党支部,取消本年度发展资格。

(三)平台管理

按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及时接收通知。

按期完成党旗飘飘平台学习、测试、实践任务,逾期不补。

六、考核与结业

(一)考核内容

过程考核(40%):考勤、课堂笔记、线上学习、实践环节、学习心得。

结业考试(60%):闭卷笔试,内容覆盖党章、党规党纪、党的理论、入党程序等。

(二)结业标准

全程参与集中培训,无违纪违规。

完成线上自学、实践锻炼、笔记提交等全部环节。

综合成绩(过程考核+结业考核)≥60分。

(三)证书发放

考核合格者,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第六分党校颁发结业证书,作为发展党员重要依据;不合格者不予发证,须重新参训。

七、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成立培训班工作小组:

组长:肖坤、陆雅莉

副组长:韩瑾、袁玉、张瑛媛

成员:李茂粟、李田放、徐云飞及各支部书记

全面统筹教学、管理、考核、保障工作。

(二)师资保障

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高、党务经验丰富的学院领导、专职组织员、马院教师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三)后勤保障

做好教室安排、设备调试、资料印制、考试组织等服务,保障培训顺利开展。

(四)联系人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李茂粟,电话:010-89731823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李田放,电话:010-89735221

八、附则

本方案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第六分党校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学校党委党校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第六分党校

2026年3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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